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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封控是违反宪法的

 中国人民这么多个月忍受着残酷的封控,以为这一切都是合法的,政府有权这么做,然而请大家仔细看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二章第三十七条吧: 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 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。 也就是说,除了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“逮捕”之外,没有其它理由可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疫情也不是例外。所以疫情封控违反了中国宪法,属于“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”。我觉得《宪法》这么规定是有道理的,因为它防止了科学和数据造假,政府使用“保护民众”为借口滥用职权的可能性。 也许有人说,《防疫法》规定这么做的,所以不算“非法剥夺或者限制”,而是“合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”。那么请你看看《宪法》第一章第五条: 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  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。 《防疫法》如果规定了可以这样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那么《防疫法》就是违宪,属于无效的法律,公民不需要遵守它。懂得法律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。希望中国人民(特别是法律界人士)都行动起来,维护宪法的尊严,停止这一切毫无道理的封控,拿回自己的人身自由。 另外,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核酸检测,疫苗接种,强制隔离阳性或密接人员,用健康码和场所码限制出入等,也都属于违反宪法的行为,应该立即停止。无论遇到如何严重的疫情,一切的防疫措施都应该基于自愿,才是符合宪法的。